旧文一篇
在网上忽然看到了这篇4年前刚刚读大二时候的东西。现在读来固然觉得认识浅薄单纯(当然还有梁根林老师当时就狠狠批评了的目空一切的狂妄),可还是让我想起了那种激情澎湃的感觉,那个怀抱着理想生活、说出来的话自己真正深信的年代。敝帚自珍——我珍惜曾经的这份激情和理想,并且至今为它们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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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大法律人
(北大演讲十佳比赛。主题:我心中的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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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去年法学院的开学典礼上,贺卫方老师推荐给我们一本书,书名叫做《千万别学法律》,当时的我正在为刚刚成为法律人的一员而欣喜,对此只是觉得莫名其妙。后来我加入了北大法律援助协会,对法律人的理解才有了彻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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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接待的第一位当事人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她家住河南,一天她的儿子被公安局逮捕,审讯了一下午竟然通知家里去认领尸体,说她儿子喝农药自尽了,可她后来却发现尸体上到处是紫青的淤斑,分明是给人打死的。可公安局却坚持说是畏罪自杀。悲愤的老人找遍了当地的检察院、法院、县委、人大,可最后这件事连立案都没有就不了了之了。无奈的她只好来京上访,在北京风餐露宿,过着乞丐一样的生活已经好几年了。咨询的时候老人的情绪非常激动,眼圈一直红红的,可眼泪早已经流干。我当时简直惊呆了,类似的事情可能平时大家也听说过,可是当时事情的受害者就真的出现在你的面前,面对着你哭诉的时候,那种感觉、那种震撼是平时根本无法想象的!而更可悲的是,我们这些法律人虽然可以清楚的告诉她打死人的公安犯了什么罪、该判什么刑,却没有办法为她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老人失望的走后,我觉得胸口好像一下子被什么东西死死的堵住了,我转过身,却发现几个师姐正若无其事的收拾东西,就说你们也太不近人情了,她们却朝我苦笑了一下:“见的太多,都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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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随着我在法援工作日久,我越来越强烈的感受到身为一个法律人的无奈与悲哀。法律的空白暂且不提,明明法律上写得很清楚的程序和规范在现实中的实行却步履维艰、发生扭曲、甚至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面对当事人我们常常只能说: 按照法律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可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那我们也没有办法,请你原谅。眼看着那些背负着沉冤的当事人原本充满了希望期待的眼神一次次的黯淡下去,这样的切肤之痛真的让我们到了快要麻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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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对社会的现实痛苦失望的时候,我也时刻感受着来自身边的启迪与感动。我聆听着老师们在讲台上慷慨激昂的阐述自己的司法改革理念,和同学们议论着我们的校友作法官时顶住各方面的压力维持公正判决的故事,目睹着法援的师兄师姐们为当事人的事情到处奔走,用自己的热情感化他们那已经冰冷的心灵。体验着这些感动,法律人的虚荣和挫折的痛苦都已经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开始明白贺卫方老师在开学典礼上的用意,开始明白选择以法律为业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是一份不知前途为何都要义无反顾的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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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治还没有跟上改革发展的步伐,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司法腐败的现实仍然存在。在这社会转型的阵痛中独善其身,甚至利用法律的漏洞发家致富对法律人来说可能都不算困难,可是我们这些法律人的名字前面还有两个字——那就是北大!北大人那天生的一肩担尽千古愁的豪情和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使命感也在我们的血液中奔涌不息。一个真正的北大法律人,不会悲观抱怨,而一定会直面现实的尴尬,如马寅初老校长那样,“明知寡不敌众也要单枪匹马出来应战”,用精深的学术,用勤恳的工作,用毕生的汗水和泪水,一点一滴的推动中国法治前行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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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李太白的一首诗中反复的吟诵:“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在这痛苦至极的吟咏后却紧跟着这样一句横空出世:“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同样的,经历了一番痛心疾首的思考之后,我的心情也豁然开朗,因为我知道我已经融入了一个新的家庭,并将和这个家庭中的每位成员一道,为了实践我们的理想而前赴后继,哪怕一代人的力量微不足道,我们至少要为后来人搭建一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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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最后一个出场却谈了很多沉重的话题,可能让大家的心情有些压抑,那么演讲的最后我要微笑着用汪国真的一句话来表达我的信念: - 既然目标已定,只需风雨兼程!
November 5, 2007